日前,经原阳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教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疏于管理身边人;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收取代培学生费用,对扶贫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国家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虚假材料变更子女民族信息。
刘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刘兢主动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能够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反面典型以身说法,真诚认错悔错,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原阳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刘兢简历
刘兢,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山东省莘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1996年2月任太平镇副乡长;2002年1月任太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4年12月任路寨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2007年6月任福宁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2年6月任福宁集镇党委书记;2016年5月任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11月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