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睁开眼了!我的孩子睁开眼了….!” 5月10日19时许,河南省原阳县一位年轻的母亲,看到6岁的孩子从昏迷中慢慢苏醒,喜极而泣,紧紧地拉着身边的河南省原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曹爱科的手,激动地说:“俺全家谢谢您!俺全家感谢您!……”
5月10日,原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27国道中队长曹爱科带领辅警海胜超、魏东、张震等,像往常一样在327国道上巡逻执勤。16时40分许,当他们巡逻至327国道景明路口时,一位怀中抱着孩子的老太太和一名少妇焦急地向巡逻警车招手求助。
曹爱科当即停车问明情况。原来,老太太怀中抱着的孩子今年刚刚6岁,是其孙子,被一条恶狗咬伤,失血过多,已结昏迷,她抱着孩子和孩子的母亲在路边等车,急需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
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将孩子和其母亲、祖母等三人安排到警车里,开启警灯向县人民医院方向疾驰。途中,曹爱科用对讲机通知沿途巡逻执勤民警辅警通力配合,开辟抢救生命“绿色通道”,辅警海胜超和县医院外科急救中心联系,提前做好准备,最大限度争取黄金时间,使男孩的伤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19时许,昏迷了近2个小时的孩子,在医护人员的奋力急救下,在亲人迫切的期盼下,慢慢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