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合理安排全市各类各级学校暑假期间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让师生度过一个安全而充实的暑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一)小学、特教学校:7月4日开始放假,8月31日组织学生开学报到。
(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7月10日开始放假,8月31日组织学生开学报到;九年级中招考试后放假。
(三)高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7月20日开始放假,8月31日组织学生开学报到;高三年级高考后放假。
(四)中职学校:6月25日开始放假,8月31日组织学生开学报到。
(五)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育才幼儿园、市直一幼、市直二幼按照所在辖区内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暑假事宜。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9月1日正式上课。
二、规范办学行为
暑假期间,严禁任何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行为,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
三、落实减负措施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要求,合理布置暑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鼓励各类学生参加与年龄相符、与学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任何学校暑假期间不得组织研学实践活动。
四、严抓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在暑假期间,要继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持续开展线上健康教育,要准确掌握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暑假动向,不举办聚集性活动,落实好暑假疫情防控值班制度。
五、完善安全管理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通讯畅通。
六、培训机构监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暑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凡安全不达标、防疫不到位、违规组织培训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培训机构要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