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经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原阳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1年12月2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登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购房人无需准备资料。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纳税人本人通过手机“网上税务局APP”成功注册;2、通过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3、当场打印纸质契税完税证明(契税、非居住用房印花税)。具体操作流程点击链接查看。(所需设备:手机、电脑、打印机)
(二)现场办理
1、开发商售楼部辅助办理。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由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协助购房者使用购房人本人手机登陆“网上税务局APP”或通过开发商登录电子税务局辅导办税,购房人手机扫码缴纳契税(手机微信、云闪付)。
2、办事服务厅现场办理
(1)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
增量房居住(购新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本人亲自来)、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增量房非居住(购新商业用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合 同上的买受人)或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注:纳税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 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 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办税服务厅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地址
原阳县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服务大厅3楼,咨询电话: 0373-7587002。
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必须佩戴口罩,有序办理。
(2)缴纳契税请提前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
(3)成功缴纳契税后请立即打印纸质完税凭证。
五、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原阳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表、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I类银行卡(建议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账)、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原阳县政务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接受纳税人资料申报。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理地点:原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财政局窗口“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报处”(原阳县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73-7588030。
(二) 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
备注: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1 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其他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解释。
特此公告。
附:原阳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bVTxgIoSDBlSCC9zyW4bQ 提取码:1234 )
原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