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平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要求对涉及平原示范区的一名次密接者何某进行追踪管控。接函后,平原示范区立刻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经核实,何某于12月7日18时返回平原示范区原武镇小村家中,12月9日14时已将何某送至平原示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9日何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次密接者何某12月8日在我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何某12月8日8时骑电动车到平原示范区原武镇向阳花幼儿园送其女儿上学,随后返回到原武镇小村家中。
10时前往原武镇小村电波大型超市停留约15分钟,10时21分结账离开。
12时到师寨镇新集村华民布业加工被子,13时13分结账离开。
随后到师寨镇笑天超市停留约50分钟,14时11分结账离开。
随即前住师寨镇尚品服装工厂店,停留约20分钟后离开返回到原武镇小村家中。
16时20分到平原示范区原武镇向阳花幼儿园接其女儿返回原武镇小村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73-7553131
平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