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河 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 〔2022〕88 号)、《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2 年普通高中普 通中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教〔2022〕92 号),对我县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原则上招收年龄不超过 18 周岁(2004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原阳县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二)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学校就读,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 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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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报名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负责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 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随当地初中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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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
考生本人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 进行志愿填报。原阳县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 月 10 日 12:00 —15 日 17:00,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志愿批次设置
2022 年原阳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四批(附件 1,《2022 年原阳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与招生计划》),每批次限报一所学校。其中县提前批志愿(美术特长班)考生须经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综合素质评定 D 等的考生无报考资格)。填报第三批“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缴费,不得放弃。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二)志愿征集
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根据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原阳县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试方案
原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原阳县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附件 2,《2022 年原阳县普通高中招 生考试方案》)。
(一)考试科目
1.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美育(音乐、美术)。
文化课成绩600分,体育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美育10分,总成绩710分。
2.八年级:生物、地理。
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等级比例:A等30%,B等40%,C等28%,D等2%。考试成绩将在九年级中招录取时使用,B等(含B)以上报考学生确定为第一批录取。
(二)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比例:A等30%,B等40%,C等29-30%,D等1%以下。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录取的主要依据,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一)统招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进行,采取每批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以及征集志愿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不予录取。
(二)分配生录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分配生”政策,原阳县“分配生”计划按照优质普通高中(原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原阳县实验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6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附件3,《2022年原阳县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并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考学校(原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原阳县实验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60分以内,并且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控制线。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分配生录取指标,转入统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特长生录取
原阳县美术特长生在县提前批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等级择优录取。提前批招生计划为专项计划,与统招生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
六、规范招生
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一)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初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当地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加分政策(附件4,《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中招加分项目。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
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严格落实学生报考自愿原则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同时考生应填写承诺书(附件5,《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直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民办高中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审批的每生/年或每生/期收费,不得跨年度收费。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各类招生计划不得混合使用。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五)严格招生过程监督
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对中招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并对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4日
附件
- 1.2022年原阳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与招生计划
- 2.2022年原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 3.2022年原阳县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
- 4.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 5.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