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12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税款缴纳日期为准)
四、申报及发放补贴时间
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
五、契税缴纳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或手机端“河南税务APP”网上缴纳契税。办理流程:
1.纳税人本人通过手机登录“河南税务APP”或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税款;
2.当天登陆电脑端“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打印纸质完税凭证(契税、非居住用房印花税)。
(二)现场办理
1.开发商售楼部辅助办理。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由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协助购房者使用购房人本人手机登陆“河南税务APP”或通过开发商登录电子税务局辅导办税,购房人手机扫码缴纳契税(手机微信、云闪付)。
2.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开发商辅助点办理的,需提前一天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到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西厅)办税服务厅,次日审核办理。
(1)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
增量房居住(购新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本人亲自来)、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增量房非居住(购新商业用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合同上的买受人)或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注:纳税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办税服务厅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地址
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西厅,咨询电话:0373—7553370。
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必须佩戴口罩,有序办理;提前预约办理但当天未到的购房者,需重新预约。
(2)缴纳契税请提前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出现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
(3)成功缴纳契税后请立即打印纸质完税凭证(契税、非居住用房印花税)。如自主打印失败,需持纳税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打印。
六、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用户需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手机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后上报即可,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特别提示:为防止信息统计出错,每人仅有一次申请机会,请务必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二)现场办理
有2套(含2套)以上房产需要现场提交申请,申请人请携带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I类银行卡、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资料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审核、登记。
申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接受纳税人资料申报。
契税补贴现场办理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东厅)—“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申报处”(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
特别提醒: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尽量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契税补贴,若现场办理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间隔保持一米以上,扫场所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咨询电话:0373-7553505
七、其他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示范区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及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特此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0日
契税缴纳预约、政府补贴申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