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高租房提取、贷款最高额度的
政策解读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金[2023]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满足缴存职工实际支付房租需要,减轻多子女家庭职工的租房压力,结合我市实际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经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具体如下:
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600元;单身缴存职工仍为每月1000元。
政策解读: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是指职工婚姻状况为已婚;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1600元是指不论在我中心是单方缴存或双方缴存,都可享受此政策,单方缴存每年可提取额度为19200元,双方缴存每年双方合计可提取额度为19200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具体如下:
将“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政策解读:“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指的是夫妻双方都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双方账户余额、工资基数等计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指的是单身或家庭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单方账户余额、工资基数等计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2023年4月1日